湘西自治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标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宗旨,在十一五期间在湘西农村实施文明生态建设工程,结合农村老百姓住房改造工程,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缩小城乡差别,使农民朋友尽快实现小康水平,结合我州实际拟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具体建设要求和内容
一、建设重点
建设重点应结合农村实际放在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和中心农村,因这些农村有良好的基础条件,生产发展较快,生产水平较高,市场意识较强,辐射能力较大,抓好这些农村建设既有基础又有潜力,抓住这个重点就可以带动全州的农村建设工作
同时,农村建设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养殖示范小区”建设相结合,以经济带建设,以建设促发展
具体的工程建设重点放在房屋、道路、绿化、渠道、饮水、卫生、生态、社会治安、精神文明这九个方面
二、具体建设标准:(一)房屋建设标准
要本着集中连片建设,建设特色小区的原则,按照每户宅基地面积亩,建筑结构为砖混或砖木结构,建筑面积控制在户以内,房建好后,做到改一片、成一片、富一片,形成有特色、功能全、发展快的新型多功能小区
(二)道路建设标准
按公路总体规划,结合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根据我州实际情况,农村内部道路一般设干道、巷道两级,按干道宽—米、巷道宽米进行建设,建议主干道修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巷道修建水泥路面,农村内部道路硬质化工作必须到户
干道旁应设置适量的路灯,配置相应的排水设施和路旁绿化
(三)绿化建设标准
要保护好农村现有树木,加大退耕还林力度,推行“四旁绿化”,逐步提高绿化覆盖率
绿化应与生产相结合,农民两用地应以种植经济林木及温室大棚为主
农村内部应开辟公共绿地,公共绿地建设要结合农村实际以林木为主,在干道、巷道两旁修建米、米宽林床,农村规划区绿第1页共3页化覆盖率要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