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那么(单位版)1.范围本导那么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根本要求
一般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那么
本导那么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消费、储存、运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晶单位)
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2.标准性援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那么的援用而成为本导那么的条文
但凡注日期的援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正(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那么,同时,鼓舞依照本导那么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的援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那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化学品平安技术说明书编写标准》(GBl6483)《严重危险源辨识》(GBl8218)《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Jl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那么》(GBl5603)《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018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3.名词解释3.1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2危险化学品事故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