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省卫生厅社妇处沈志洪(2011年8月25日)为全面考核各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卫生部妇社司、财政部社保司和卫生部项目监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制定了项目考核指标体系、现场考核工具和现场考核程序,为规范绩效考核提供了科学的工作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
从今年起,我省的省、市、县三级绩效考核都应使用这一考核工作方案,以逐步规范绩效考核,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同时,与国家级考核有效地衔接起来
一、考核目的通过对各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考核,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管理,提高组织化程度,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促进医改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
二、考核依据考核工作的开展,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医改有关政策的要求
1(一)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
(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三)财政部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
(四)卫生部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0〕112号)
(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苏卫社妇〔2009〕9号)(六)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苏卫社妇〔2010〕3号)(七)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示制度的通知》(苏卫社妇〔2010〕10号)(八)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检查情况的通报》(苏卫社妇〔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