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一些考虑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性质、目的意义及其内容、方式方法都凸现战略性,不管普法依法治理、基层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监改监教,仍然法律效劳、法律援助职能发挥的结果、过程及其方式方法都具有战略性
因而,我们在考虑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时,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和角度来考虑,着眼长远,统揽全局,创新思维,创新作为,行之有效地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从而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开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化进程,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贯彻落实
一、坚持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创新思想理念
司法行政系统内外存在着两种思想倾向,一是系统内:许多同志认为司法行政工作治理职能弱,职权太小,工作推进难,事倍功半;领导不注重,吃苦不讨好,有苦劳没功绩;从中央到地点都提出要加强民主与法制建立,实行依法治国,但实际要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任重道远,依法行政仍脱离不了“依权”行政的束缚等
二是系统外:大多数群众不明白司法行政工作是什么,政府部门包括政法系统其它部门及社会组织许多都不明白司法行政部门详细做什么,表现出的思想倾向:司法行政系统没有什么详细职能、任务,这种系统可有可无,有的甚至提出撤、并、转等
这两种思想倾向严峻阻碍司法行政事业的开展,制约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针对这两种思想倾向,只有坚持“xx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民主与法制建立,推进民主与法治,实行依法治国的理论为指导,创新思想理念
(一)充分认识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司法行政职能主要涵括普法依法治理、基层人民调解、监改监教、法律效劳、法律援助等主要职能
普及法律宣传,旨在普遍提高法人和自然人的法律认识和法律素养,提高法人和自然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推进社会法制化进程,推进民主与法治
依法治理是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贯彻落实理论与实践的要求,是推进民主与法治的战略举措
人民调解工作标准规定了人民调解的性质、组织方式、组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