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港口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其整体素质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影响深远,因此,国家通过加大对港口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推广和深化港口管理体制改革,使我国港口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同时也应看到,由于港口建设具有投入资金大,回收期长的特点,投资主体仍然比较单一,因此港口及水上交通基础设施相对滞后,港口码头泊位总体能力严重不足,港口与持续、稳定和快速发展的国民经济存在着不相适应的矛盾;港口政企分开,彻底下放以后,港口管理体制改革中重政轻企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港口发展新的制约因素
因此,在减轻国家公共财政负担的前提下,采取何种高效的港口管理模式,并确保提供高效、先进、低成本的港口设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港口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成本,成为人们普遍关注和不断探求的热点问题
第1章地主港模式介绍1
1地主港的概念所谓地主港模式就是指政府委托特许经营机构代表国家拥有港区及后方一定范围的土地、岸线及基础设施的产权,对该范围内的土地、岸线、航道等进行统一开发,并以租赁方式把港口码头租给国内外港口经营企业或船公司经营,实行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特许经营机构收取一定租金,用于港口建设的滚动发展
地主港模式中的港口管理当局实际上相当于一级政府机构,它统一对港口地区的码头设施、临港工业以及其他设施的用地进行管理,拥有很大的管理自主权和土地使用权
但不以赢利为目的,不参与港口经营的市场竞争,而是通过规划和建设来实施政府对港口的管理职能
港口管理当局主要负责港口的规划,制定法律法规,码头租赁管理,建造和维护港口基础设施,保障港内安全,监督船舶动态,监督装卸质量及环境保护等工作
企业在租用码头和相应的土地后,可以建设其他设施和配置必要的生产设备,如起重设备、仓库、办公房屋等
但租期到时,要以原样交还给港口管理当局或者将所租用土地上所有财产都交还给港口管理当局
目前美国纽约-新泽西港、巴尔的摩港荷兰鹿特丹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