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店面营运管理规定(一)为加强对各级干部的管理,特颁布以下暂行规定,要求各级经理层以身作则、洁身自律、共同遵守
规定如下:1、营业期间店长、厨师长、经理(11:30—13:30、18:00—22:00)必须在一线工作,不得在办公室、库房
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必须请假并通知经理层其他人员
2、连锁店不准擅自调整固定出品种类、数量(标准按总部要求执行),如需调整必须上报
如店长、厨师长擅自调整将给予书面警告至记过处分
如自行研发出新品,可上报厨务部进行推广,一经采纳,机构将给予100至200元的奖励
3、营业高峰期间(下午17:30—22:00分),为保证菜品出品数量/质量,不准为节省能源,
不准为预估不准缺少原料而减少出品或间断性出品,如违反一次扣除当月奖金10%,按此类推
4、不准擅自调整饮料品种、和酒水种类
5、连锁店必须使用总店要求餐具
6.不准将任何出品进行添加,减少投量,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店长、厨师长相应处理
7.客人消费过程,不允许有其他因素影响客人就餐
8.店长及经理层应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制定作息时间表并严格执行,并计入年底绩效
连锁店长须在每月28日前将连锁店管理组班表发至运营督导邮箱
9.连锁店进行严格的消杀,餐厅内任何地方不得有老鼠、蟑螂存在
可适当制定灭四害奖励措施
注:员工不得当着客人的面消杀害虫
[具体“餐厅消杀规范”见附件]
8910.店长必须每一个星期去一次员工寝室,并针对检查的问题进行解决
11.员工寝室必须配备、洗手池、淋浴间、蹲便等等;同时,必须有寝室管理制度、住寝人员卫生值班表,每周店内训练经理带领搞一次卫生
12.经理层成员上岗期间必须着职业装
连锁店工程维护工作应严格按照工程维护手册及清洁手册执行
重大危机事件(给连锁店造成损失单次金额在1000元以上(含))应及时呈报,不得瞒报,具体危机事件如下:火灾、人身伤害(包括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