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公共安全防范责任书为了加强本广场安全防范和消防工作,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广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望各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承建商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本广场公共安全、消防防范工作,由物业服务公司派驻广场的物业服务处负责协调,物业服务处全体人员均为义务安全、消防协调员
二、物业服务公司依据有关法规,负责制订广场公共安全防范、消防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各业主(使用人)均应接有关法规和广场规章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并由各业主或单位领导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安全及防火工作,广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三、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指定义务安全、消防协调员,配合协同公安机关、社区和物业服务处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普及消防知识,纠正消防违章,整改安全隐患
四、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经常对各自所属范围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库房、门面房的业主,要加强安全及防火的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消除
若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业服务处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工作、生活场所,从楼梯下去;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或其它有效方式灭火
五、物业服务处负责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对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补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六、物业服务处护管班负责维护广场公共秩序,实行24小时门岗值守,对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备查;巡查广场公共区域,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处理至危险消除
七、楼梯走道、通道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第1页共12页占用或封堵,并严禁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
八、商铺业主在店内必须配备至少一个4公斤以上的干粉灭火器,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