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页超網路科技電子商務網站服務合約書簽約日期:年月日訂單編號:客戶名稱(甲方)統一編號:發票抬頭□同上通訊地址□□□發票寄送地址□同上聯絡人聯絡電話手機E-Mail傳真委託服務項目A□專案單位金額5%稅金小計□型錄通□網站通□商務通_____方案年委託服務項目B單位金額5%稅金小計□線上刷卡機制設定費每次委託服務項目C單位金額5%稅金小計□DomainName申請兩年□□□備註:(1).以上報價為軟體租賃應用服務,未含硬體設備及連線費用(2).第一期款為本合約之首期應付帳款金額(請支付自簽約日起一個月內之期票)(3).客戶應隨同合約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與負責人身份證影本(一).合約總計金額:NT$:日期(二).首期應付帳款:1.標準版則為合約總計金額2.設計版則為委託服務項目A費用100%+委託服務項目C費用50%NT$:日期(三).應付帳款餘額:NT$:日期甲方公司章:承辦人員:(已詳閱本業務租用契約條款,並同意遵守)乙方超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exusCommunicationsInternationalInc.通訊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58巷56號6樓之1聯絡人E-MailTEL02-2797-0178FAX02-2797-8178第2页共3页第1页共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页乙方公司章:承辦人員:主管簽核超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寬頻企業電子商務租用契約條款第一條、申請租用超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寬頻企業電子商務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依本契約條款辦理。第二條、本服務之系統軟硬體設備由本公司提供集中管理,並提供設備及網際網路之全年無休使用,客戶於租用期間僅擁有本服務所有軟硬體之使用權,不包含所有權。第三條、本服務係指建置寬頻企業電子商務應用軟體系統及網路環境於本公司,客戶應負責連線至本服務機房之設備,始能使用本服務。第四條、本服務之客戶服務中心提供每周一至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國定假日除外)之客戶服務。第五條、客戶申請租用本服務,應檢具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但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得免附證明文件。辦理各項異動時亦同。第六條、客戶租用本服務應繳各項費用及收費標準如價目表;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之日起按新費率計收。前述各項費用及收費標準調整時,應於本系統後台或e-mail或書面通知客戶,並為契約標的一部份。客戶應依本公司每年寄發帳單所訂之期限,繳納全部費用。第七條、本公司因業務上所掌握之客戶基本資料均屬機密。除當事人要求查閱本身資料,或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外,本公司不對第三人揭露。前項資料客戶同意刊登者,本公司得編印或建置客戶目錄。第八條、本公司基於系統維護或轉換需要,得於七日前公告或通知客戶後,暫時縮短或停止運作時間,但於緊急情況時,不在此限。第九條、客戶應自行負責系統主檔資料的整理、檢驗及應用系統參數設定的正確性、舊有資料庫或檔案系統之轉檔,前述資料所有權屬客戶,本公司對於上開資料錯誤所招致之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害,概不負責。前述工作可委託本公司協助處理,此費用另行報價。第十條、本公司應維持本服務系統設備之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儘速修復,本服務每日壹次及每週壹次定期操作客戶資料備份,每週祇保留最後一次之備份,但當日資料因系統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或毀損,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本公司得依客戶要求,提供備份資料,此備份資料處理費另行報價。第十一條、客戶租用本服務,由於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不能通信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前述阻斷開始之時間,以本公司查覺或接到客戶通知之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第十二條、除因未經授權使用或洩漏專有資訊之情形外,依本租用契約,對租用本服務之客戶之損害賠償責任,應以損害發生當月所需支付之月租費用為上限。雙方依本契約對於他方或其他人(含自然人或法人)之損害賠償,對於特殊、偶發、衍生或間接損害、損失或商譽、商業利潤、停工、資料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