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6页进出口贸易法修改1999年12月22日法律第160号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制定本法律的目的是:防止出现不公平的出口贸易,以及确立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的秩序,保证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第2条定义本法律中所说的“不公平出口贸易”指的是以下几种情况:第1款所出口的货物侵犯发送国法律保护的工业所有权或著作权的出口贸易
第2款货物上标明的是虚假原产地的出口贸易
第3款所出口的货物明显欠缺出口合同所规定的必要条件的出口贸易
第4款除以上各款所规定的之外,还包括违反国际贸易惯例的出口贸易,法令所规定的不公平出口贸易
第2章出口贸易的公平第3条禁止不公平的出口贸易出口商不得进行不公平的出口贸易
第4条制裁第1项对于违反前条规定的出口商,经济产业大臣可以向其提出警告
第2项出口商违反前条规定,该违反行为显著影响了本国出口商的国际信用时,除该出口商已证明其违反行为不是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的,经济产业大第2页共16页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6页臣可以不向其发出警告,但有权命令该出口商在1年内停止向指定发送地出口指定品种的货物
第3项经济产业大臣按照前2项规定进行处理时,可将处理公布
第3章与出口有关的合同第5条与出口商进行的出口贸易有关的合同第1项出口商应在合同签订日的10天前向经济产业大臣进行申报,然后才能就向特定的发送地出口特定种类货物的价格、数量、质量、设计图案及其它事项,签订合同
第2项经济产业大臣接到前项规定的申报后,如认为所申报的合同不符合下列各款要求时,必须在该合同签订之前,命令出口商变更该合同的内容或禁止签订该合同
第1款不存在违反与外国政府或国际机构间签订的条约以及其他规定的危险
第2款不存在损害发送地的进口商或相关进口部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