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基本情况调查表医院名称:医院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传真:1、医院级别:(1)一级(2)二级(3)三级2、医院评审等次:(1)甲等(2)乙等(3)合格3、医院上级主管单位:为促进医疗机构改革,提升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有利于医院绩效考核和经济核算,全国综合医院编制标准课题组选择部分医院进行医院资源配置情况调查,为新的综合医院编制标准的制定提供实证支持。请被调查的医院认真如实填写此表,并将电子版。在填写调查表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李士雪联系,办公电话010-82801232,手机13436465421。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部分指标解释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技师(士)、影像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和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如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等)。2、放射医师包括在放射人员内;理疗医师、病理医师、营养师、麻醉医师包括在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内。3、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医疗器械修配、卫生宣传、科研、教学等技术工作的非卫生专业人员。4、管理人员:指负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党政、人事、医务、科教、护理部、安全保卫、财务等行政管理职能科室的人员。5、工勤技能人员: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分为技术工和普通工。技术工包括护理员(工)、药剂员(工)、检验员、收费员、挂号员等,但不包括实验员、技术员、研究实习员(计入其他技术人员),经济员、会计员和统计员等(计入管理人员)。6、总诊疗人次: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诊疗人次数按挂号数统计,包括:①病人来院就诊的门诊、急诊人次;②出诊人次数;③单项健康检查及健康咨询指导人次;④未挂号就诊、本单位职工就诊及外出诊疗不收取挂号费的,按实际诊疗人次统计。患者一次就诊多次挂号,按实际诊疗次数进行统计,不包括根据医嘱进行的各项检查、治疗、处置工作量。7、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治愈、好转、未愈、死亡及其他人数。其他人数指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8、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年内医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开放病床数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包括消毒和小修理等暂停使用的病床,超过半年的加床。不包括因病房扩建或大修而停用的病床及临时增设病床。9、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指医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12点住院人数)总和,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加床在内。病人入院后于当晚12点前死亡或因故出院的病人,作为实际占用床位1天进行统计,同时统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1天,入院及出院人数各1人。10、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所有出院人数的住院床日之总和。包括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的住院床日数。11、病床使用率:即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实际开放总床日数×100%。12、病床周转次数:即出院人数/平均开放床位数。13、病床工作日:即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平均开放病床数。14、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率:即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人数/(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人数+入院与出院诊断不符合人数)×100%。15、住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即住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人数/(住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人数+住院手术前后诊断不符合人数)×100%。16、总收入:指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总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和其他收入等。17、财政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18、业务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和其他收入。19、医疗收入:指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20、药品收入:指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21、总支出:指单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