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3页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2011-05-11-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已经2011年4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徐守盛二O一一年五月十一日第2页共33页第1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3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机关提供公共服务,以及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提供服务,适用本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提供公共服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服务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服务应当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满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公共需求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参与政府服务活动,对政府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行政机关应当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政府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采纳其合理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第3页共33页第2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3页第七条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服务应当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并逐步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第八条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服务实行分级负责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各自的法定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政府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