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与鸡西市柳毛石墨矿、鸡西柳毛石墨资源有限公司购销合同拖欠货款纠纷原告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帅建伦,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宋振山,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鸡西市柳毛石墨矿
法定代表人孙天坤,矿长
委托代理人蔡平凡,该矿副矿长
委托代理人王广存,该矿法律顾问
被告鸡西柳毛石墨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晓峰,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栾书泉,该公司办公室主任
委托代理人李立国,该公司法律顾问
原告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鸡西市柳毛石墨矿、鸡西柳毛石墨资源有限公司购销合同拖欠货款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1月12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宋振山、被告鸡西市柳毛石墨矿的委托代理人蔡平凡、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王广存,被告鸡西柳毛石墨资源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栾书泉、李立国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称,原告与被告鸡西柳毛石墨矿系多年的纸张购销合同关系
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柳毛石墨矿代办发运,代垫运杂费用,供方厂内交货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被告柳毛石墨矿提供了纸张,但对方仅承付了部分货款,余欠1053337
虽经原告每年多次派员催要,但对方一直以无款为由而未付
被告鸡西柳毛石墨矿以其优质财产10000000余元与他人组建新公司鸡西柳毛石墨资源有限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被告鸡西柳毛石墨资源有限公司应与被告柳毛石墨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故诉请:1、判令被告鸡西柳毛石墨矿立即偿付所欠货款1053337
36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45000元
2、判令被告鸡西柳毛石墨资源有限公司对被告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