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08年统计年报和2009年定期报表)江苏省统计局制定2008年12月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一、总说明(一)为全面反映全省服务业发展规模、水平和行业结构等基本情况,为省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服务业统计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服务业行业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以及其他行业中从事服务业行业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还包括所有从事服务业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户
(三)服务业行业包括14个门类和1个大类:1、农、林、牧、渔服务业(大类)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批发和零售业5、住宿和餐饮业6、金融业7、房地产业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0、水利、环境资源与公共设施管理业11、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2、教育13、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5、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四)本制度所指的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其他法人主要包括村委会、居委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五)本制度所指的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六)本制度为综合统计制度,是对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综合要求
省各有关部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