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一、按照企业负责、国家监视“的原那么,对职业危害事故隐患进展排查。二、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矿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施行本责任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排查每月进展一次,汇总到安监科,月底将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反响到安监科,并记录在隐患排查表内。三、矿井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系指在煤矿消费现场、技术治理、装备设备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1、事故隐患按严峻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处理不了,必须由公司处理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区队处理不了,必须由矿处理的隐患。C级:区队、业务部门职责范围能够处理的隐患。2、事故隐患按品种分: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以及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高温等。四、矿在日常检查的根底上,每月必须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确实定。按级别和类别逐级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到隐患整改完成。五、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那么。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展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工程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治理标准到达规程规定和有关标准要求。六、安监科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监视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七、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平安不消费的原那么。关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实在可行的防备措施,无措施的不准消费。八、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应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