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认识和法律素养,落实国家、省、市、县、校普法工作目的任务,提高学校干部、老师、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效劳的才能和水平,深化扎实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三成两创”的办学思想和“三立两尚”的校训,不断加强和改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立,确保普法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进展,稳固学校普法省级先进单位的创立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促进老师开展、学生开展、学校开展,出色完成学校与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签订的《泸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书》的各工程标任务,努力提升泸县二中名校品牌,办好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校园祥和平安,为学校开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广大莘莘学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订本责任书
责任目的(1)《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中共泸县第二中学委员会师生员工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规划》和各年度普法依法治校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责任目的
包括:党风、校风、师德师风建立工作目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创立、禁毒、消防、平安、维稳、计划生育、特种设备平安目的治理等各项工作责任目的;教育教学质量、竞赛、创立等各项工作责任目的;升学工作责任目的,续写泸州“保冠”文化
(2)每年年底和每个五年普法中期迎接县领导组组织的治理督导考核或上级抽查保持获县一等奖
(3)每个五年普法完毕保持省级先进工作目的,努力争创全国普法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
责任时限:每个五年普法阶段(年级到毕业时终止)
责任人:各处室(工会、团委)、年级组、学科教学研究中心主任为负责人;按党风、校风、师德师风建立分工负责,分条块联络的校级领导
考核方式(1)校法建办、综治办依照平时掌握的情况,期终以学期为单位综合进展考核
(2)接受县教育局党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一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