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条件乡镇设立村安全专员的思考抓好安全工作,必须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始终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基层
行政村处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线,直接面向各类生产企业,只有把村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起来,管理人员落实下来,才能更好地督促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更好地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安全保证
随着我市行政村的调整合并,现在行政村的行政管理区域大幅度扩大,村级经济得到较大发展,这与村级管理人员的精简形成了极大的矛盾
当前我市村级安全管理主要呈现出以下矛盾:一是组织机构流于形式的多,实际发挥作用的少
二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更替频繁
三是安全管理人员身兼数职,精力分散,工作疲于应付
四是安全管理人员知识结构偏低,发现和解决各类事故隐患的能力较弱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
但以上矛盾的存在很难使行政村能真正履行安全生产法所赋予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创新村级安全管理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我个人认为,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不能依靠诸如大检查之类的运动形式,要采取渐进式的管理方式
当前形势下,在经济相对发达、村级经济总量大的乡镇,可以考虑试行类似公安派出所片警形式的安全专员制度,实行安全监督乡镇级垂直管理
安全专员的作用一、安全专员制使村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到人
根据我市乡镇“村村都有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的现状和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基础工作薄弱的实际,推行安全专员制可以弥补乡镇监管因人员力量不足,带来的检查不深、不细,层面不全的缺陷
安全专员全权负责本片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工作,乡镇监管机构定期监督其工作开展情况
二、安全专员制使村级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
推行安全专员制可以建立和完善“一企一档”制度,详细反映企业的安全状况,使政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