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小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1988年8月10日,国家教委第一章班主任的地位、作用及其根本任务一、班级是学校进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根本单位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是学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骨干力量
他对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其他各项治理的施行,协调本班任课老师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的联络,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班主任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在学校校长的领导下,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开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培养良好的班集体,全面关怀、教育和治理学生,使他们的身心得到全面健康的开展,长大可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第二章班主任的职责三、按照《小学德育纲要》,联络本班的实际,进展思想品德教育,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质量、学习适应、劳动适应和文明行为适应
四、经常与任课老师获得联络,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协同对学生进展学习目的教育,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刻苦学习的意志,教会学习方法,学好功课,并掌握学生的课业负担量
五、关怀学生的身体健康
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留意保护视力,培养良好的卫生适应
六、指导班委会和少先队工作
培养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班集体
做好学生的个别工作
七、指导学生参加劳动实践
关怀学生的课余生活,支持并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
八、搞好班级的经常性治理工作
对学生进展常规训练,做好学生的品德评定和学籍治理工作
九、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络,互通情况,获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留意争取社会力量教育学生
第三章班主任工作的原则和方法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理解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健康、劳动和生活,对学生全面负责
十一、正面教育,启发诱导
对学生要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调动各种积极要素,充分发挥典范的作用
力戒简单粗暴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十二、热爱、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
要尊重学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