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一、通防专业组为实在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通防专业副总工程师任组长、通防科、调度室、安监科等部门分管专业人员、通防科技术员为成员的专业领导小组。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防科,分管通防的副总工程师任办公室主任,详细抓好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一)矿长是全矿平安消费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二)平安副矿长是矿井事故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治理负直截了当责任;(三)总工程师是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截了当责任;(四)安监科长是“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视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视治理负直截了当责任;(五)专业副总工程师是本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截了当责任;(六)平安副总工程师是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视检查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落实检查责任;(七)通防科工程技术人员是本分管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截了当责任;(八)区队技术员是本区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区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截了当责任;(九)区队长是本区队事故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区队事故隐患治理负直截了当责任。三、事故隐患排查(一)煤矿隐患是指在煤矿建立和煤炭消费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要素。按事故隐患的严峻程度、处理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三级。A级:危害严峻,有可能造成严峻人身伤亡或严峻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需由(集团)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严峻事故隐患。B级:危害比拟严峻,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需由公司限期处理的隐患。C级:对矿井平安消费有一定阻碍,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由矿区(队)、业务部门可以处理的隐患。(二)“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品种分为:通风、瓦斯、煤尘、火灾和其他。(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严峻事故隐患(A级事故隐患):1.超设计或超核定通风消费才能消费,严峻危及平安消费的;2.受瓦斯、煤尘、自然发火威胁,严峻危及平安消费的;3.图纸、材料与实际严峻不符的;4.煤矿平安设备、平安保护装置及平安检测仪器仪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严峻危及平安消费的;5.其他可能导致煤矿严峻事故的危险性要素。(四)矿长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展一次矿井“一通三防”严峻事故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规划和治理方案,编制灾祸预防打算。(五)总工程师每月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展一次“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并按照平安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分别确定级别和类别。对B、C级事故隐患直截了当确认,对A级事故隐患提出确认意见,在每月2日前报送矿安监科,由安监科负责于每月3日前按程序报集团公司。(六)通防副总工程师每旬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分析本专业范围内存在的事故隐患,并逐条逐项制定治理措施。(七)通防科、通修队(消费预备队)必须坚持每天由科(区)长(正职不在时由副职组织)组织科室技术人员(区队班子成员)对业务范围(施工现场)的平安隐患进展分析排查。(八)各级组织进展的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建立排查记录,落实专人,及时归档。所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工程、资金、措施、时间、责任、考核“六落实”的原那么,制定治理方案。四、事故隐患治理(一)按照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编制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A、B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总工程师师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设计或报批的必须按程序编制设计和报批。(二)事故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编制的治理方案措施或设计组织施行。A、B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矿长负责组织施行,并做到工程、资金、措施、时间、责任和考核六落实;C级事故隐患的治理,由区队、业务部门负责落实。(三)事故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平安后消费的原那么必须做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