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预防治理制度一、目的1为有效预防、操纵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要素,标准职业健康监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对消费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要素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要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治理要点、方法和内容
二、要求1按照分级治理的原那么,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消费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截了当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消费作业环境中的有害要素进展治理,使其到达国家劳动卫生标准
2技术部和各消费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工程应严格执行《建立工程职业平安健康治理制度》规定;在推行新技术、采纳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和使用新材料(简称四新“)时,保证劳动卫生条件到达国家有关标准
三、职责1安监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和打算;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要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要素人员到职业病防治医院进展就业定期体检,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各消费部门配合完本钱部门职业病危害要素的监测工作;负责本部门接触职业病危害要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四、职业病危害告知与教育1产生职业病危害要素的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公司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2产生严峻职业病危害要素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处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有害要素的品种、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3人力资源部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要素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
4各职能部门及消费部门应对员工进展上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