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学生常规工作科治理规定学生常规工作科在政教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
在分管校长领导下,政教处主任、副主任有权决定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有权决定工作人员的校内职级评定、优劣等级评价,工作人员应无条件接受并努力做好主任、副主任安排的一切工作
一、学生常规工作科主要职责1、学生常规工作科科长全面负责本科工作的安排、协调、催促、检查和落实,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本身及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情操,指导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制造性地开展工作
2、负责各班卫生、自习纪律、课间操检查评估工作,做到日日查、周周评
3、负责校园零星垃圾的清理工作,保持校园的卫生清洁
4、负责班会和大扫除的检查和记录
5、负责政教处文明礼仪等其他随机检查
6、负责各项班级常规检查的统计和公布,要及时汇总各部门的检查结果
7、负责政教处工作归档材料的立卷
8、负责《泰安一中学生工作通讯》的编辑、印发
9、负责学生校徽的登记、发放、挂失、补发工作
10、负责校德育网站的建立与维护
11、负责班主任工作常规检查及各类先进材料的初审
12、负责对公寓治理工作的检查,并及时向主任副主任汇报检查情况
13、负责德育活动宣传报道
14、负责政教处日常事务、内勤外务
二、学生常规工作科工作纪律1、全体人员要恪守“合作、公正、友善、诚信”的工作信条,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务实务实”的工作精神和“奉献敬业”的工作态度
2、全体人员要以效劳为主旨,尊重效劳对象,既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又要热情和气、耐心周到,做到不徇私、不发火、不违规操作
3、全体人员要严格恪守劳动纪律,按时上班,定时检查所属工作,及时收交汇总各部门检查情况,精确统计公布常规检查结果
4、全体人员要树立大局认识,尊重领导,恪守校规,服从安排,勤恳工作
5、全体人员要树立责任认识,出现责任事故者应追查当事人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