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 教学常规是教学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建立正常教学秩序,推进课程和教学改革,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学效率的根本保证
为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使学校管理和教师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
本常规主要包括:制订教学计划、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辅导、考试与评价等内容
一、制订教学计划常规 制订教学计划是确保课堂教学有序进行,全面完成教学任务,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各任课教师必须按要求分学期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每个任课教师(或备课组)应根据学校和教研组工作计划,在开学后 1~2周内(起始年级可适当延后)制定出本学期的学科教学计划
教师学科教学计划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或教研组)审核,一份由教师持有,用于平时控制教学进度
同年段教学进度要基本一致
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期教学计划,实际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的误差(提前或落后)一般不超过一周
学校教务处要加强检查,随时跟踪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
学科教学计划一般应包括:①学情分析:分析学生的知识结构、年龄特点、心理特点、学习能力、学习习惯等基本情况
②教材内容分析:本学期教学内容在学科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教材的基本结构及体系,教材的重点和难点知识
③教学任务与目标:确定本学期教学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的目标和要求
④完成教学任务的主要措施:提出教学的大体设想、措施以及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⑤教学进度安排:列出教学进度计划表,分周次安排教学内容,落实各章、节或单元的教学时数(包括复习、检测、实验综合实践等的时间安排)
各任课教师在制订计划时要认真学习所任学科的《课程标准》或《学科指导意见》,明确本学科的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建议等;系统钻研教材,了解教材编排特点和各章节在教材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客观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