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塔合曼乡寄宿制小学教学管理制度一、课程管理(一)课程设置1、学校应严格三级课程管理,务必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课程
要根据自治区、地区、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地方课程,合理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
学校有义务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在实施中所遇到的问题
学校有责任建立校本课程的内部评价机制,对于教学活动、教学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要进行自我监控,确保学校办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以保证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在总体目标上的一致性和互补性
2、根据教育部和课程计划的有关规定,从学校所在村和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学校学年课程实施方案
(二)校本课程1、学校在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与校外有关机构或人员合作开发校本课程
2、校本课程的开发主体是教师,对教师提出一专多能的要求,将校本课程建设与教师的专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校本课程的开发一般遵循非教材化的原则
(三)综合实践活动1、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各学校要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不得用其它课程挤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
综合实践活动在课时安排上可贯彻固定安排与弹性安排相结合的原则,以体现课程的计划性和灵活性
2、要成立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指导小组,以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
要建立校外指导教师队伍,开发综合实践活动基地
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综合实践活动予以积极的支持
3、要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如校内资源、社区资源、网络资源、学生家庭中的教育资源以第1页共3页及信息化课程资源等,拓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空间
二、教学活动管理(一)教学计划1、应按照培养目标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计划,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计划制定后,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其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