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1、编制依据1
1编制依据1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国家主席令第60号;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国家主席令第6号;1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国务院第449号令;1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1
5《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8号文件;1
6《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年卫生部令第55号;1
7《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令第17号;1
8《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1
9《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32-2002;1
10《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7-2006;编制说明本工业射线探伤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以结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辐射防护与安全的基本标准及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编制
2、适用范围2
1本措施明确了放射工作人员、工业射线探伤装置及辐射源和射线探伤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安全要求及辐射防护的安全措施
2本措施适用于华电珙县电厂2×600MW工程2#机组及脱硫工程工业X、γ射线探伤工作过程中的操作与辐射防护
3、辐射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3
1辐射实践的正当性,即辐射实践具有正当理由,获得的利益超过付出的代价
2辐射防护的最优化,即辐射照射应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3个人剂量限值,即在实施辐射实践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的最优化的同时,运用剂量限值对个人受照加以限制
4、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4
1放射防护培训(1)放射防护培训是为了提高放射工作人员对放射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