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安全、环保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术语和定义3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环境污染:指由于单位或个人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造成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3“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4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对道路交通安全、火灾、特种设备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类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
2事故的报告4
1事故报告范围有下列事故之一者,应按规定报告:4
1火灾事故;4
2因工伤亡事故;4
3在生产经营中发生职工中毒事故;4
4职业病;4
5机器设备、设施损坏事故;4
6交通事故;4
7被盗案件;4
8被骗案件;4
9原辅材料、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