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地方蓝光目标行动方案为了进一步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力度,有效抑制超限超载运输反弹势头,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稳定治超形势,净化执法环境,确保公路完好畅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行为的通知》和《市超限超载工作小组关于开展蓝光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和省市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有关规定,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行业监管、企业配合、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做到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结合,经济与行政手段并用
重点在辖区内的非法料场、沙石场、厂矿等货物源头企业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
为我县经济社会进展制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二、整治目标以清理整顿非法料场,沙石厂,厂矿等货物集散地源头企业为抓手,辅之“以路面促源头”,源头与路面治理并重,通过集中整治,达到政府责任落实,部门管控有力,长效机制建立建全,源头装载企业守法经营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蓝光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我省XX年交通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对“春雷行动”集中综合治理活动的巩固和当前治超工作的有力推动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蓝光行动”组织机构由县政府李含存副县长为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局局长刘虎同志兼任,政府督查室、治超领导第1页共4页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
县治超办负责“蓝光行动”具体协调和监督检查等日常事务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根据各自职责,确定各自重点工作、重点路段、重点源头和区域,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干线和农村公路、货物装载源头、重点建设项目超限治理方案(于XX年9月20日报县治超办)
要根据“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