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美在周围”寻找活动的施行方案为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立,一直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主旨,以培养中小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才能为目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在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立效劳,现制定2014年南昌十三中“美在周围”寻找活动的施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化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立,以新“三好”(好小孩、好学生、好公民)教育和“三爱”(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为切入点,通过寻找发觉美、宣传表彰美、践行传递美,引导全市广大青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崇德向善”新一代,构成全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立工作新场面
二、组织机构成立南昌十三中“美在周围”寻找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由朱伟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其余校级领导担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政教处主任朱强担任
三、参与对象全校学生四、活动主题“美在周围”——寻找发觉周围美五、呈现方式(一)摄影系列(详细要求见附件1)(二)绘画系列(详细要求见附件2)(三)征文系列(详细要求见附件2)六、施行步骤(一)宣传启动阶段(3月下旬)下发活动通知,召开工作布置会,明确活动主题和要求,制造下发宣传海报
学校利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全校师生和学生家长参与,将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班级、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家庭,为活动的开展营建良好的学校气氛和社会气氛
(二)寻找发觉美(4月)依照寻找系列和要求,各年级学生立足校园,深化社会生活,可单项选择或多项选择系列,自主创作
所有作品杜绝抄袭和纯成人作品
(三)宣传学习美(5月)学校组织初赛,先进展年级评选,5月底,举行“美在周围”寻找活动精品展示
(四)践行传递美(6月至8月)总结反思活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