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行政会议议事规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推进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相关法律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xx区龙袍镇小学行政会议议事规则》
一、议事原则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会议精神,依法行政,认真负责开展学校工作
1、实行行政会议制度,研究、处理、决定校级行政权限范围内的有关事项,保证教育教学和其它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充分论证、科学决策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的领导作风,对提交上会讨论的议案,事先须经有关部门进行详细、深入和周密的调查论证
3、行政会议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在提交会议的议题中,如有涉及出席、列席人员个人或其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切身利益的情况,有关人员应回避
二、议事范围行政会议是学校对各项重要工作进行科学管理和民主决策的重要组织形式,主要研究、审议、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其议事范围包括:1、学习和传达上级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对学校办学过程中涉及方向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措施等重大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并决定提交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3、审议审定以学校行政名义发布、涉及学校全局的政策性文件、重要规章制度以及以学校行政名义上报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
4、讨论审议学校年度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研究与处理教育、教学、科研、财务、人事、基础建设、第1页共3页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校外合作与交流、后勤资产管理等常规工作
6、研究决定中层干部竞聘、师生员工的奖惩事项等
7、听取各部门、教研组工作汇报,加强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沟通,解决工作实际问题
8、研究必须由行政会议处理的其它工作、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