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的挑战及对策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的挑战及对策‘电子商务是一种基于计算机和互联网、以交易双方为主体、通过一组电子工具(如EDI、电子邮件、文件传输、BBS、智能卡等)实现商务交换的全过程,是以客户数据为依据的全新的商务模式
由于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流动性、隐蔽性、电子化、数字化等特点,影响了传统税收原则的运用,并给税务管理带来困难
因此,如何制定出适合电子商务的税收制度成了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对传统税务登记制度的挑战依据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管理、掌握税源情况的基本手段
它对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来说,既是征纳关系产生的基础,又是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
电子商务自产生以来,对传统的税收登记方式形成挑战
因为任何区域性电脑只要在技术上执行互联网协议,就可以联入互联网;任何企业缴纳一定的注册费,就可获得自己专用的域名,在网上自主从事商贸活动;任何一个人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只“猫”和一根电话线,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参与网上交易
现行的税务登记的基础是登记,只有经过登记以后你才可以从事贸易活动
这种传统的税收登记方式对电子贸易流动的交易主体是无法确认的,因为在互联网上的经营交易范围是无限的,而且不需要事先经过工商部门的批准,就可以从事交易
这就造成对纳税义务人确认困难,由此导致税收流失
(二)企业交易地点和常设机构所在地的认定困难传统的税收以常设机构,即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活动或者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场所来确认经营所得来源地
常设机构可分为固定营业场所构成的常设机构和以营业代理人构成的常设机构
无论哪种常设机构都是一个有形的实体
税务征收机关可以根据企业的常设机构来认定纳税主体
由于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使得交易变得更加复杂
交易双方主体除了在客户所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