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对策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及国际组织,对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止和处理,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实施了有效控制的方针和政策。1986年,联合国环境委员会(UNEP)提供了一系列措施以帮助各国政府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政府来降低化学污染事故与紧急情况的发生率,并使其影响达到最小化。同时,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均投入相当的资金、人力、物力,采取规范措施以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为防止不断出现的恶性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社会、环境安全,1988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提出了阿佩尔(APELL)计划。该计划的中心思想是:各国应提高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领导及群众团体对突发性事故的警觉与认识。因为许多重大、恶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只要平时提高警惕,加强管理和防范,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即使发生了重大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只要掌握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措施、紧急救援的知识与技能,就能对其作出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解决,以尽可能降低污染事故的危害程度。这项计划一经提出立即得到了我国及世界许多国家的普遍重视和积极采用。我国对于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约2000余起,平均每天3起多。因此,如何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完善应急反应的措施,提高事故处理的能力,规范事后的管理工作,采取各种对策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当前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1、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加强教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既有突发和难以防范的一面,又有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减少、甚至杜绝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深入分析典型的事故案例,广泛宣传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性、传授事故紧急救援和处理的知识与技能,提高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领导及广大群众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救援过程的警觉和认识,这些做法的主要目的是加强防范意识。只有让人们知道自己所处的环境,才能做到胸中有数,一旦突发事故发生,他们知道如何去防备;才能有效地降低污染事故的危害程度。此外,加强公众教育也是防止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重要途径。公众教育系统载体主要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教育内容包括环境的基本知识和环境保护的常识,环境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理程序,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急救知识,典型污染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2、建立和完善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体系为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把事故的不利影响减到最小程度,建立符合国情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建立的应急体系的工作包括很多方面,需要完善的地方也很多,具体应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的管理程序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除了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外,还应致力于制定有关应急系统的管理程序。只有各企事业单位依照管理程序严格管理,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有效杜绝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另外,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的管理还应制定事故公开报道的程序和方法,同时指定信息部门的官员同新闻媒体加强沟通,使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这样做有利于充分保证污染事故处理在良好的舆论氛围中进行,使污染事故处理尽可能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办事效率。2)设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专门机构健全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是高效有序地开展污染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保障。2002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成立了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该中心主要是负责全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响应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督查、督办全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协调和指导突发性的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跨省界区域、流域重大环境污染纠纷的调和工作。目前,上海、大连、长春等市已经成立了环境保护应急中心,以负责处理当地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其他地方各级环保局也应设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置的专家库。这样,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