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20XX年来,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主要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基础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现将20XX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依法履职县民政局是政府实施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承担抗灾救灾、优抚安置、城乡困难居民救助、基层政权建设、社团登记管理、区划地名调整、殡葬管理等职责
现有行政许可事项5项,即:社会团体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基金会登记,行政事业收费有结婚证(离婚证)工本费1项
20XX年以来,县民政局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正确行使民政职能,没有发生被投诉或违法的事例,不存在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
对经过评估认定不符合上位法或不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的规范性文件,采取即时清理和定期清理的方式,及时修改或废止,并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建立权责清单制度
按照职权法定和精简效能的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照行政许可等11类行政权力,对现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以清单方式列举
通过全面清理,县民政局行政职权共7类104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784项,追责情形共计696项,其中:行政许可类5项,行政处罚类40项,行政强制类8项,行政给付类22项,行政检查类13项,行政确认类10项,其他行政职权类6项
同时,将部门权力依据、实施主体、追责情形、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