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绿色通道工作意见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投资环境,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市政府决定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对全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实行绿色通道服务
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组织机构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是指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主管部门和相关协调部门,在办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时,实行专门申报、即来即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协调的办事制度
市政府决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内分别设立“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服务窗口”,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按照现有职能,分别负责绿色通道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市监察局(市效能办)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派驻,承担绿色通道服务具体工作;绿色通道服务窗口依托各职能部门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为操作平台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局、市文广新局、市水务局、市供电局、市水务公司、市燃气公司、市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系统绿色通道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联合协作,各司其职,依法行政,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二、服务范围凡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重大投资项目,均可纳入绿色通道服务范围:(一)国内外知名企业投资项目;开发区产业配套急需项目、“飞地经济”项目;(二)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或1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不含房地产投资项目);第1页共5页(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投资项目
三、服务内容按照依法审批、方便快捷、廉洁高效的办理原则,凡进入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