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平安卫生隐患排查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平安消费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平安消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使公司职业平安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提示消费、科研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要素,提高公司本质平安度,确保公司消费平安、员工健康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职业平安卫生隐患排查遵照原那么:(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二)“分级治理,分线负责”的原那么;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遵照“三定四不推”的原那么
第二章治理职责第五条总经理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平安卫生主管领导(以下简称主管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负责组织对公司平安消费、职业卫生情况进展监视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治理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职业平安卫生隐患排查
第八条……负责组织平安消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视检查、考核
第九条消防、保卫治理部门负责消防、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储的监视检查
第十条……负责女工特别保护、劳动合同中平安消费部分的执行、班组平安治理的监视检查
第十一条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部门副职领导配合一把手做好本部门隐患排查工作,部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详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实在履行《平安消费法》和《消防法》给予的平安消费、消防工作义务,认真排查四周的事故隐患,觉察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领导或专兼职平安治理人员
第三章隐患定期、不定期排查及分析第十三条消费平安隐患排查采纳巡回检查、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方式进展
第十四条职业平安卫生专项监视检查:(一)……负责监视检查:1、职业平安卫生规章制度执行情况;2、技改工程中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