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检查及奖惩制度(一)、检查人员及时间1
矿领导牵头组织,职业平安健康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季进展检查一次
职业平安健康专(兼)职治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
专业科室、区队负责人,对本专业、区队作业范围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1
各职能部门,消费区队执行职业平安健康治理制度情况
基层区对现场检查:基层区队的总体职业平安健康情况,现场警示标识,防护设备运转情况,应急救援设备、通讯报警装置运转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章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职业平安健康制度执行情况
(三)、严格考核处分1
作业场所的职业平安健康工作,涉及到每一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平安和千家万户的幸福,范围广、法规政策性强
因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平安消费法》、《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方法》和其他法规要求,各部门要在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平安健康责任制落实,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自查自纠的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方法》规定和有关职业健康的标准,对自查自纠的材料,特别是各种职业危害要素的监测、评价要归档治理
各相关部门每季首月5日前把自查自纠的结果和有关数据以书面方式上报职业健康治理办公室
不按时上报自查自纠结果,罚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100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要素超过操纵标准不及时上报操纵打算和方案,造成不良阻碍的,给予部门责任人罚款300元,并按矿其他有关规定追查责任
矿每季度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全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平安健康进展专项检查
对各部门的组织机构、制度的建立、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要素的治理、劳动保护的治理、职业平安健康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等内容进展检查,检查的结果纳入部门考核
对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将给予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