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如何完善党员干部“德”的考察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重要决定,也是党的十七大之后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中央反复要求的用人标准
《公务员法》也要求干部除了规定工作能力、文化程度等条件,还特别强调了“具有良好的品行”
但是,如何对“良好的品行”进行考评,《公务员法》上并无更详细的规定,我国目前也没有健全的官德评价机制
“德”作为软实力,一直是组织部门考察中的难点,有时甚至处于盲区
如何在对党员干部的考查中突出“德”应有的地位,如何对党员干部“德”的考查客观、全面、准确的评价,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理清“德”与其他的关系,正确、充分认识“德”在我们的党员干部考察评价要素中,“德”处于五个要素的第一位,其重要性不言自明
由于种种原因,在我们当前的干部工作实践中,德的考核评价一直是考察工作中的难点,德才模糊、以才代德、重才轻德、以绩盖德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要充分、全面、正确的认识“德”的重要性,要理清以下几个关系:1、德与“纲”的关系
“纲”就是党的政治纲领、政治路线
领导干部的德必须以“纲”做基石,以“纲”为指导,以“纲”带德,以“纲”促德
具体讲,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各级领导干部的德,就是要具有坚定不移地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和与时俱进的政治品质;具有艰苦创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质;具有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光明磊落、克己奉公的道德品质,等等
2、德与学的关系
学习是掌握知识、增强本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修养、陶冶情操的重要途径,是德的积聚、才的增进的重要基础
考察一个领导干部的学习,要考察他是否把理论学习放在第一位;考察他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的程度、理解的深度,是否做第1页共5页到了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