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培训治理考核方法为进一步加强和标准我矿职工平安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养,强化治理,标准行为,依照我矿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法
一、岗前培训制度1
招录入矿的新工人由劳资科派专人持花名册,送职工学校参加岗前培训
职工学校安排一名专职老师负责新工人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培训相关规定进展治理
新工人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培训内容执行《新工人平安培训教学大纲》要求
培训期间由职工学校负责考勤,培训完毕将出勤情况转到其所在单位,作为记工开支的依照
培训后未上班的不支付学习期间工资
新工人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职工学校开具上岗通知单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对其进展《煤矿平安规程》、《作业规程》、《煤矿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培训,使新工人掌握井下必备的平安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签定师徒合同
新工人在师傅的带着下实习满4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私自安排未经培训的新工人上岗,及培训后没有上班而支付学习期间工资的单位,一经查出,每人次对该单位党政正职各罚款500元,未经培训的新工人立即停顿工作,到职工学校接受培训
实习期内区队发觉新工人不能胜任井下工作的,立即停顿工作,并上报劳资科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展不少于48学时的岗前培训
二、在岗职工培训制度1
国家法规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获得相应操作资历证后,方可上岗
职工学校依照基层单位需求,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打算并上报集团公司,基层单位按打算选派人员参加集团公司平安培训中心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初训及复训,确保矿井平安消费需要
其他从业人员均须按打算参加平安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在岗职工每年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再培训
职工学校制定年度培训打算,按打算开展各项培训
在岗职工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年度全员平安培训,各单位负责培训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