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奖励条例“杠杆”撬开科技创新新场面“国家大事,唯赏与罚
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咸惧
”关于科学技术进步而言,科技奖励条例是鼓舞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建良好创新环境的最好外在推进力,关于促进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开展、加快建立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树高叶茂,系于根深
科技创新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基石,是实现民族复兴伟大梦想的必由之路
科技兴那么国家兴,创新强那么民族强
为激活科技创新的新动能,自1978年3月全国科学大会起,我国就开场重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
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设立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制造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到配套出台《科学技术奖励监视委员会章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施行方法(试行)》,标准五大科技奖评选过程,奖励条例在鼓舞科技创新上发挥着看得见、摸得着的杠杆效应
从“北斗”组网、“嫦娥”探月、“鲲龙”出海、“天征询”征询天、大飞机首飞、超级计算机竞逐榜首,到挪动支付、直播电商、共享出行、工业互联、5G商用全面提速,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打破,科技创新浪潮在大江南北激荡奔涌,日益推进了国家经济社会的开展,而这离不开科技奖励条例的外在鼓舞和有力推进
同时,在科技奖励条例的施行之下,为拓扑学做了奠基性工作的吴文俊、为我国粮食消费和农业科学开展作出出色奉献的袁隆平、毕生致力于我国潜艇事业开辟与开展的黄旭华、在数值天气预告和气象卫星遥感上作出创始性奉献的曾庆存等一大批科技创新先锋走进了民众视野,成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的标杆、广大民众崇拜的偶像、广大青青年努力的方向,为科技创新凝聚了更强的精神动力和奋斗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