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怎样走好和谐执法之路文章标题:小议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怎样走好和谐执法之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交通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交通是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同时又是和谐社会的前提和条件之一
在全党全国人民学习、研讨、贯彻、实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新形势下,交通的不和谐必然会影响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不和谐
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如何促进和谐交通的全面实现,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谈如何营造和谐交通,走好和谐执法之路,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公安交警是道路交通管理的执法部门,也是党和政府的“窗口”,执法水平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建设和谐社会中,交巡警部门在执法中要坚持“少制造矛盾,不激化矛盾,多化解矛盾”原则,将和谐体现在工作的每个方面、每个阶段、每个细节,保证整个执法过程的和谐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动是思想的外化表现
从公安执法活动的角度讲,执法理念直接左右和影响执法者的执法方式、行为规范和执法目的的实现;执法行为则直接反映执法者在组织实施执法时的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和态度立场
因此,要解决公安执法问题,首先必须解决执法思想、执法观念问题,这是前提和基础
应该看到,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对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可谓不高、对执法问题的整治力度不可谓不大、出台的法规制度不可谓不多,但一些执法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一些执法顽症仍然久治不愈,一些新的执法问题仍然不时出现
究其原因,是我们的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执法思想不能完全适应现代法制社会的要求,执法水平、执法质量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
仍有一些公安民警对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认识模糊,没有弄清楚到底是"为了交通管人民"还是"为了人民管交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