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合同编号:云南省旅游局制年月日国内旅游参游须知1、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运营,游客向旅行社报名参游时,应首先理解该旅行社是否属合法有证运营社
旅行社应当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营业场所
与游客协商洽谈旅游业务的,应当是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有效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
2、团队或游客委托代理人为其办理旅游业务必须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范围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旅行社签约,其法律后果直截了当归于被其所代理的游客
3、游客参加旅行社短长线团旅游,须提早3-30天报名,报名时及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凭户口册、出生证报名
4、游客应充分理解旅游线路的行程内容并预定出团日期
旅行社应全面如实向游客介绍其效劳内容及质量
5、游客应当与旅行社签定正式的〈云南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旅游合同应加盖旅行社公章
游客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如对合同条款有不同看法或理解有异议,可请旅行社作出解释,并将解释的结果在合同中注明或以签定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确定,否那么,一旦发生纠纷,将无法有效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6、旅行社应与游客共同签定〈旅游行程表〉,一般在出团前召开出团说明会时签定
该表上应列明每日的行程安排,明确巡游点、航班号、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购物次数、自费旅游工程等内容
经旅行社通知无故缺席者视同为已签字认可该行程表内容的游客
7、游客就预交团费有权索取发票
团费原那么上一次付清.双方另有商定的,按商定方法办理
8、旅行社在确定出团日期后,会通知游客,故游客应预留可以让旅行社与本人联络得上的或其他通讯方式,旅行杜的通知方式以合同(含附件)商定为准
9、孕妇、健康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旅游,有特别病史的游客报名时应如实说明,旅行社有权决定是否让其入团参游
10、游客在旅游中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