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无欠薪活动创建方案为贯彻落实“无欠薪”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有效法律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区创建“无欠薪”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民生为本的理念,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障职工劳动酬劳权益的预警预防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全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自觉性,促进工资支付行为法制化、法律规范化,为创建和谐社会、打造“无欠薪”制造条件。二、组织领导成立区“无欠薪”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区人社局领导担任。区维稳办、区信访局、区工信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妇联、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农水局、九州管委会、高新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和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领导担任。三、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进展大局的要求,以进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创建和谐企业为主线,重点突出“夯实‘网格化’管理基第1页共8页础、实施网络动态监管、提升欠薪预警防控能力、完善欠薪案件快速查处机制、创建‘无欠薪街道’品牌、健全欠薪案件部门联动机制”六项主要内容,实现全区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含联合工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率达90%以上、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欠薪案件较上年下降10%、区政府建设项目企业落实员工实名备案管理,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全部实施“一卡通”、区属企业书面审查达到目标考核数,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四、主要内容(一)夯实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基础,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1.实现网格精细化管理。配足配强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严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网格、定标准、定奖惩”的“六定”制度,根据网格划分清楚、网络上下贯穿、人员配备到位、硬件设施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目标责任明确、业务运转法律规范、经费保障到位等工作要求,讨论制定精细化网格管理工作和考核标准。2.增强网格管理实效性。继续开展书面审查和信息采集工作,扩大企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和信息采集覆盖范围,提高书面审查和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掌握和更新企业劳动用工信息,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共享的实效性和准确性,为做好工资报备、信息采集、书面审查、隐患排查、预警监控、案件调处等工作提供网格管理信息支持。(二)实施网络“ABC三级分类”监管,实现信息管理动态化1.完善区欠薪预警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平台,健全区欠薪预警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工资报备、信息采集、书面审查、隐患排查、预警监控、案件调处的动态管理,第2页共8页将辖区内企业用工信息实时录入信息系统,逐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基本数据库。2.实施用工企业“ABC三级分类”。根据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案件调处等工作中掌握的企业情况,对用工企业实施“ABC三级分类”,将企业分为三类:经审查全面符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要求的,为信用A级用人单位;经审查基本符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要求的,当年未发生使用童工、无故拖欠工资和超时加班加点等违法行为的,为信用B级用人单位;经审查基本不符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要求的,当年虽未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但劳动保障基础管理薄弱,存在一定劳资纠纷隐患的用人单位。为信用C级。3.实现用工企业“ABC三级分类”动态监管。对信用A级用人单位,通过授牌授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