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无欠薪活动创建方案为贯彻落实“无欠薪”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有效法律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区创建“无欠薪”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民生为本的理念,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障职工劳动酬劳权益的预警预防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全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自觉性,促进工资支付行为法制化、法律规范化,为创建和谐社会、打造“无欠薪”制造条件
二、组织领导成立区“无欠薪”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区人社局领导担任
区维稳办、区信访局、区工信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妇联、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农水局、九州管委会、高新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和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领导担任
三、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进展大局的要求,以进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创建和谐企业为主线,重点突出“夯实‘网格化’管理基第1页共8页础、实施网络动态监管、提升欠薪预警防控能力、完善欠薪案件快速查处机制、创建‘无欠薪街道’品牌、健全欠薪案件部门联动机制”六项主要内容,实现全区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含联合工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率达90%以上、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5%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