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平安绩效测量和监视操纵程序1目的对照目的和指标及运转操纵要求,定期监视、测量和评估公司的环境表现和职业健康平安绩效,以确保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QES治理体系中环境和职业健康平安的监视和测量活动
1安保部负责组织对环境治理的监视、检查,负责组织对环境目的、指标和治理方案完成情况的检查,并组织守法评价工作
2检测中心负责对公司平安治理的监视、检查,负责组织对平安目的、指标及严峻危险要素方案完成情况的检查,并组织守法评价工作
3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本专业范围内重要环境要素和严峻危险要素的监视和测量活动;其中人事部重点负责对职业病、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测量和监视,安保部重点负责对消防器材治理以及易燃、易爆场所的监视和测量,资产治理部重点负责对大型机械运转状态的检查
4消费部负责本施工组环境和职业健康平安目的、指标、作业环境情况、人员平安行为、重要环境要素和严峻危险要素的操纵等方面的检查
4环境的监视和测量4
1污染物排放监视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场界噪声、现场扬尘、废水排放、放射剂量、汽车尾气等
检测中心按照环境要素识别和环境阻碍评价结果,决定应进展例行监视的运转操纵参数、污染因子排放指标等关键特性,如:a)施工噪声分贝值;b)污水中COD含量和PH值等;c)汽车尾气中SO2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2环境检测工程一般分为常规性检测工程和特别规性检测工程
常规性检测工程由检测中心按规定周期施行检测;特别规性检测工程由责任部门委托检测中心进展检测
5对公司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工程,检测部门可委托有资质的法定监视机构或业主方进展监视
6检测中心将监视结果反响有关部门
检测构成的记录执行《记录治理程序》,由检测中心保存
7安保部部可结合环境守法评价组织对监视结果进展评价和确认,以验证其与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