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确立这个总目标,对全面深化改革有重大指导作用,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文就如何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作如下解读
一、何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一)了解治理“治理”是上个世纪末兴起的新政治概念,它不同于“统治”的概念;从统治走向治理,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
治理体制和治理行为主要体现国家的工具理性,无论在哪一种社会政治体制下,无论谁上台执政,都希望自己治下的国家有良好的治理
“少一些统治,多一些治理”,是21世纪世界主要国家政治变革的重要特征
从政治学理论看,统治与治理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区别
其一,权威主体不同,统治的主体是单一的,就是政府或其他国家公共权力;治理的主体则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还包括企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等;其二,权威的性质不同,统治是强制性的;治理可以是强制的,但更多是协商的;其三,权威的来源不同,统治的来源就是强制性的国家法律;治理的来源除了法律外,还包括各种非国家强制的契约;其四,权力运行的向度不同,统治的权力运行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的权力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但更多是平行的;其五,两者作用所及的范围不同
统治所及的范围以政府权力所及领域为边界,而治理所及的范围则以公共领域为边界,后者比前者要宽广得多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国家治理体系=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其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国家治理能力=制度执行力=改革发展稳定能力+内政外交国防能力+治党治国治军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