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治理指导方案为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幼儿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中旬至20XX年1月中旬,在全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全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增强广大学生、幼儿及其家长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环境,促进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一)重点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使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
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
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组织领导建立以区领导为召集人,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区校车交通安全整治日常工作
五、工作措施(一)开展校车摸底、建档、排查工作
立即对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摸清全区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数量、所有人、乘员数、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建立档案
同时第1页共4页分析安全隐患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排查结果与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及时沟通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11月30日)(二)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
开展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资质审查
对查出的不合格校车要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