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接送管理制度为了安全、高效的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更好的为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校车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王亚林副组长:胡宝平潘少景成员:唐如月刘雪城张跃华孙功顿汤烨一、驾驶员1
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有效证件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违章驾驶
定期保洁、检查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运行
校内行车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5公里
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借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
驾驶员必须服从车长的指挥
坚持先停车后开门,先关门后启动的原则
停车、启动时应注意观察车辆周围,确保安全行车
积极参加有关交通法规的学习
车长及时准确统计、上报本车各路线、各站点的人数
学校统一安排、调整后,车长不准私自调整路线、站点、人数
校车接送期间学生上下车、过马路,校车行驶中等学生安全由车长负责
学生上下车实行点名制度,车长必须作好记录
早晨未接到或1送到站点无人接的学生,车长必须及时同家长或班主任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学生早晨排队候车、文明候车,车长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
三、看护教师1
看护教师必须做好候车学生记录
及时点名,不能影响第1页共9页正常发车时间
看护教师起到纽带作用,与车长和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处理好候车学生的突发问题
看护教师必须组织好候车路队的候车秩序
从放学至学生上车,候车学生的安全、候车场所的卫生由看护教师全权负责
看护教师应及时到岗,看护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或做与看护工作无关的事
四、班主任1
班主任必须及时、准确地对本班乘车学生的详细资料进行登记,如有变更,应及时与主管领导和车长联系
班主任应坚持对乘车学生进行文明候车、安全乘车教育
放学时,班主任应及时护送乘车学生到候车场地,与车长、看护教师做好交接工作
乘车学生遇到特殊情况,班主任应协助相关教师妥善处理
五、本制度从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