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整规工作存在的问题1、非法采矿容易反弹
主要是火工产品、电力供应监管难以到位,有些是由合法矿转供,有些是由周边县甚至是周边省供应,无法彻底切断火工产品和电力的供应渠道
2、某些乡镇(场)没有正确处理好打击非法开采与发展地方经济的关系
3、%26laquo;矿产资源法%26raquo;已颁布实施20年之久,远远不能适应目前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按非法采矿罪追究非法矿主的刑事责任,程序复杂,手续麻烦,难以评估、鉴定其破坏资源的价值,待有评估结论和省国土资源厅确认时,已是人去楼空或物是人非
4、打击非法采矿联合执法机制不够完善,实际工作中还存在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不畅、案件移送不及时、定罪量罚不到位和刑事责任追究难落实等问题
5、打击非法采矿的责任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执法主体是相关职能部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责任重于泰山,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必需的整治工作经费难以保障,特别是有些乡镇连起码的交通工具都无法配备,工作人员的条件艰苦、生活清苦、工作辛苦,待遇低,人身安全没有必要的措施作保证,久而久之将会失去工作信心
二、对策1、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县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执法督查大队和乡镇(场)组建的常年整治队伍永不解散,常抓不懈,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把非法采矿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对于重点非法XX县区,必要情况下由县政府组织力量,参照瑶岗仙非法XX县区的管理模式,严防死守
2、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抓好重点产煤乡镇(场)的专项整治,坚持部门集中整治与乡镇(场)常年整治相结合,以乡镇(场)常年整治为主,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履责,密切配合,第1页共2页齐抓共管,形成打击和整治非法采矿的合力
3、强化整治措施,加大对破坏矿产资源、破坏林地以及火工产品,电力供应秩序的查处力度,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