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非法用工工作办法为贯实市县政府“开展整治不合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紧要大会精神,切实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保证全市创立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顺利进行,依据市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整治不合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治对象本次专治的重点为小作坊
二、专治内容(一)不合法限制人身自在、优待劳动者强迫劳动的行为、不合法运用童工的行为以及违背劳动保证司法法律行为;(二)违背职业安全卫生规则的行为;(三)不具有安全生产前提和无安全生产答应证,违规操作的行为;(四)公职人员渎职不尽职、参加不合法运营,以及涉嫌搞权钱买卖、充任“维护伞”等行为
三、专治要求增强组织指导,由区县政府办牵头,区劳动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分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国资办、区总工会、各街道参与,构成区整治不合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局(指导小组名单附后)
指导小组将依照市县政府紧要大会精神要求,研讨制订XX县区专项行动的目的任务、工作部署
专治执行结合法律,果断打击不合法运用童工、限制人身自在、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过为,对违背职业安全、卫生规则,不管职工死活、且无证照生产运营的,要果断予以取缔,不留后患
各部分要增强对基层专项行动开展状况的督促检查,并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工作信息沟通
四、责任分工(一)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对辖区范围内小作坊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查出问题要实时按责任分工报相关本能机能部分依法处置,还将状况报区专班
第1页共3页(二)区劳动局要对不合法用工及违法运用童工等案件实时进行查询,依法做出行政处置或处分,并将无正当证照的不合法用工状况传递工商部分予以查处取缔;对劳动合同签署、工资付出、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置
(三)区公安分局要对违法拘留各类身份证件,或许以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