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政系统正风肃纪常态化长效机制,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开展不松懈(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
近年来,民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把正风肃纪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制度性安排,常抓不懈
深入开展“五个专顼治理”、“9+3+3”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强力正风肃纪,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总体上“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
但民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还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多久,正风肃纪工作就抓多久,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
认真开展梳理评估,客观总结成果,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作风建设持续深入抓下去
(二)突出重点,巩固深化
各党支部、股室(单位)要认真总结“五项专顼治理”、“9+3+3”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经验做法,对已解决的问题要巩固成果,对已治标但未治本的问题要持续深化,在已有成效基础上再添措施,集中发力、持续用劲、深入推进;认真开展“回头看”,针对薄弱环节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细化具体规定
要把专项整治作为经常性手段,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三)点面结合,整体推进
通过专题调研,综合分析群众信访、社会评价、网络民意调查、监督检查等情况,定期梳理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在治本上下功夫,持续深化“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战略,从制度机制上解决根本性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和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具体管用的刚性制度规定
引导党员干部参与制度的制定完善,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