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区分一些易混淆的党政机关常用公文文种篇一:正确使用公文文种正确使用公文文种【导语】在了解了公文的基本概念以后,我们接下来学习如何正确选择文种,并对一些易混淆的文种进行区分
一、文种的涵义在公文写作和处理中,把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公文归并为同一种,对每一种公文规定了固定的名称,这就是文种的名称,即公文种类,简称文种
文种是公文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所有公文都必须在标题中标明文种
二、正确标明文种的作用1
在公文中正确标明文种,有利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规范性
为公文的撰写提供方便
《条例》和《办法》都对每一类公文文种的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关法规、规章也对有些公文例如法规、规章、经济合同、法律文书、外交文书等等文种的用途作了明确规定;还有一些文种例如总结、调查报告、启事等等,它们的用途则是人们在长期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约定俗成的
而每一种公文的写法,也经过长期实践形成共识逐步规范,有些文种的写法例如事故调查报告等等,还由主管部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写作公文时,正确选择、标示文种,就能了解该文种写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规范,有利于提高写作效率和质量
为公文处理提供方便
根据有关规定和惯例,不同的文种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收发文机关处理公文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根据文种名称就可作出相应的处理
例如请示属办件,要及时交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审批、办理
而报告属阅件,一般就无须答复,只需交有关人员传阅
撰写公文时,务必正确选用文种
不用、错用或生造文种,都会损害公文的效用
三、选择文种的依据1
选择文种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有第1页共17页关领导机关关于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选择恰当的、规范的文种
绝不能违反有关法规、规定和标准,随意另选文种
要看作者与主要受文者(即主送机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只有当作者是主要受文者的所属上级机关单位时,才能选用具有规定性、领导指导性、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