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国企党组织与董事会的关系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始终没变新时期,国企董事会该如何作为。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需正确认识企业党组织的作用特别是党组织和董事会之间的关系。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双向进入的内涵,这不是要企业党组织凌驾董事会之上,更不是强化党委书记个人的权利。双向进入的意义在于使党的工作与企业决策、管理等工作有机地地融合在一起,避免“两层皮”的现象,使公司法人治理更好地发挥作用。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国企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基本完成国企公司制改革、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20XX年9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是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解决一些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深化国企改革,确立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和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社会上对此有一些微词:一说是改革的倒退,一说是不伦不类。有的企业党建专家和官员疾呼修改公司法,明确规定企业党组织在国企中的法律地位;一些国企负责人有困惑:企业党组织凌驾于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之上,必将改变公司治理结构。所有这些林林总总的看法,多是臆想、误读或误解。国企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需正确认识企业党组织的作用特别是党组织和董事会之间的关系。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始终没变《指导意见》开宗明义:“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企业概念是中第1页共4页国共产党在1927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上第一次提出来的:工人阶级的责任之一就是“要求参加管理国有企业”。上世纪30年代共产党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开始了领导国企的实践,提出了国企政治、经济和生产技术“三大民主原则”的思想。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计划为主市场为辅、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相适应,国企经历了从经济指标承包、下放自主权转换经营机制到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改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国企党组织存在的必要性和如何发挥作用多次遭到挑战和质疑。上世纪80年代末,一度提出党组织属地化管理的观点,与此相应,有人提出党组织要从国企撤出。尽管这些观点没有真正成功付诸实施,但是,企业党建工作在人们的潜意识里却实实在在地被削弱和忽视了。一些国企负责人出现的违法乱纪、贪污腐败、行贿受贿、利益输送、任人为亲、道德败坏、生活糜烂、腐化堕落,甚至里通外国等严重问题,不能不说与削弱国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有直接的关系,同时说明,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整体来看,几十年来国企管理体制不断改革,在企业内部设立党组织、坚持对国企的领导和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始终没有变。《指导意见》提出:“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这是对国企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的创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行之有效综观国企管理体制的历史,从三人团、一长制、管委会、两参一改三结合、承包制到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体制机制可以根据时代要求不断改革,但是,“党政工”即党的领导、经理负责、工人参与的“民主共治”之根本必须坚持,这是国企成功的经验,“对国有企业要有制度自信”。第2页共4页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适应全球化的要求,党对国企的领导和国企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必须融入法人治理结构当中。按《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主要职权有:决定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