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责任书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要场所,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针对近期全国各地,尤其是我省相继发生了校园安全暴力违法犯罪事件,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及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保证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校内外环境,确保学校(幼儿园)及师生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和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辖区内各校同派出所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行校长与派出所负责制
校长与派出所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主管安全的校长和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本校的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向第一责任人负责
二、学校在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和务
1、建立与本校安全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2、建立健全校舍及设备设施安全管理、门卫管理、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宿舍安全管理、食堂安全管理、小卖部安全管理、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园公共场所管理、楼道管理、大型集会管理及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3、负责与各班级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4、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内外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发现问题如实上报校长和派出所
5、定期排查校舍危房,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重点是教学楼、体育场地、食堂、小卖部、厕所、围墙和各种体育设施
严格依据危房鉴定所确定的级别,分别处置
属于危房的立即封停使用,予以拆除
6、地处容易发生洪水、岩崩、滑坡地带的学校,应有应急预案
每逢雨季和汛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随时观察并做好第1页共3页撤离疏散准备
7、学校应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