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二中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发挥评价的导向与激励功能,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加强学校、家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的《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平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综合素质评价要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有利于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要有利于高一级学校按照新的人才观、质量观选拔优秀合格人才
二、实施原则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多元评价、科学规范的原则;坚持积极稳妥、逐步完善的原则;坚坚持促进全持终结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面发展和体现差异特长相结合的原则
三、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1、成立灵台二中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主任:冯进科副主任:张金正于永宏王福祺委员:姚永刚周游于永刚焦鸿彦杨小强景仕科陶锦平王谋白长春宋文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办,岳宏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下设三个小组:(1)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督导监察组组长:于永宏组员:姚永刚于永刚王谋杨小强景仕科周游陶锦平宋文博职责:①指导各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
②监督各班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程序
③审定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④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质询、申诉与举报
⑤纠正班级评定中的错误,查处违规行为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审查汇总组2(.初三级:周游陶锦平王谋孙喜兵初二级:于永刚景仕科王中庆初一级:杨小强宋文博周忠平职责:①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